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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法新规要求美国执业律师代理非美籍申请人和商标程序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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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8月3日起,所有非美籍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向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提交的撤销和无效程序中的当事人均应聘请美国执业律师作为代理人。届时,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及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将停止接受非美籍的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诉讼当事人进行自己(Pro Se)代理。

该硬性规定的出台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应对近年来大幅上升的非美籍商标申请人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作假的举措。在众多案例中,没有代理资质的外国商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制作和提交虚假使用证据,试图规避美国商标法中对商标取得注册和保持有效必须以使用为前提的规定。

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聘请合格的美国执业律师将增加申请人成功获得商标注册的几率,提升商标申请的质量,并有效降低商标申请过程中的恶意欺诈行为。

该规定与中国《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类似: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此外,中国《商标法》对于“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行为”也明令禁止。

寰美律师事务所建议中国商标权利人在提交美国商标申请前,对代理律师在美执业资质进行有效核实。由于美国没有全国律师注册制度,中国商标权利人应委托在一个或多个州注册的美国执业律师进行商标代理。美国各州或州一级行政区划都设有执业律师协会,对该州执业律师的信息和执业记录进行备案和管理。

寰美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商标代理经验,长期协助客户应对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各种审查意见并成功获得商标注册。此外,寰美律师事务还擅长处理向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提交的各种复杂和疑难案件。诸多中国客户对于寰美律师事务对案件进行战略性规划,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通过深谙中文和中国法的律师与客户有效沟通,给予了极高赞誉。

本消息英译文,点击此处

如需了解与中、美或其他国家商标业务有关的更多信息,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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